法律分析:
(1)连带责任担保债务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可以动用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依据关键在于该担保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这类情况,就符合共同意思表示,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该担保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仅能用担保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担保责任,不能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方的财产份额。
(3)存在特殊情况,若债权人能证明该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那么即便为一方个人名义担保,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提醒:
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夫妻双方应明确是否基于共同意思,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债权人主张担保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一)若债权人想让连带责任担保债务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应尽量收集证据证明该担保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文件;若担保为一方个人名义,要证明该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二)若夫妻中非担保人一方不想让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承担担保责任,可提供证据证明担保非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且担保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连带责任担保债务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判断依据是担保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
2.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债务担保,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只能用担保人个人财产担责,不能动另一方财产份额。
3.但债权人能证明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结论:
连带责任担保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可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以个人名义担保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仅用担保人个人财产担责,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情况,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可动用夫妻共同财产。若只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能用担保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担保责任,不能动用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方的财产份额。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那就另当别论。如果大家在连带责任担保债务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连带责任担保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可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判断关键在于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担保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债务担保,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仅能用担保人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不能动用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但债权人能证明该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除外。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债权人在接受担保时,尽量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以保障债权实现。
2.夫妻一方对外提供担保时,应明确告知另一方,避免后续纠纷。
3.若涉及担保债务纠纷,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
专业解答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若其中一方进行了贷款行为,且在离婚后是否由双方共同承担该项债务,则需依据该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已签署过债务文件或在事后予以承认,或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但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皆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进行共同偿还。
专业解答《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不能一概而论,得视情况而定。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但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对方无需承担连带。但是,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双方都同意了,那么上述原则就不适用了。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属于连带债权债务关系中的一部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债务纠纷中,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专业解答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共同偿还。婚内存续期间,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担。例如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但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双方共同意愿,也应视为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在对外事务中进行担保时,其担保责任通常不会涉及配偶的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担保行为通常被视为个人行为,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行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配偶不需要为此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仅限于提供担保的夫妻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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