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执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收集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如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保留一半财产份额。
(二)若执行财产被认定为被执行人个人财产,配偶可考虑放弃保留一半财产的主张,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
(三)若执行依据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不能仅以共有人身份排除执行,但可关注执行是否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院在执行时应保障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1.配偶提执行异议能否保留一半财产,取决于财产性质。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因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处理,法院执行时不能损其权益,配偶可就自身份额提异议、保留一半。
2.若为被执行人个人财产,配偶提异议保留一半难获支持。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可执行共同财产,配偶不能仅以共有人身份排除执行。
3.实践中,配偶需举证财产性质和自身权益,法院会审查证据后裁判。
结论:
配偶提出执行异议能否保留一半财产,取决于财产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主张保留一半份额;若为被执行人个人财产或执行依据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的请求通常难获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不能损害配偶的合法权益,所以当执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时,配偶可就自身份额提出执行异议并保留一半。然而,若财产被证明是被执行人个人财产,配偶提出保留一半财产的执行异议通常得不到支持。若执行依据确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般不能仅以共有人身份排除执行。实践中,配偶需提供证据证明财产性质及自身权益,法院会审查证据后依法裁判。如果您在执行异议方面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配偶提出执行异议能否保留一半财产取决于财产性质。若执行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处理,法院执行不得损害配偶权益,配偶可就自身份额提异议并主张保留一半。
若财产被证明是被执行人个人财产,配偶提异议保留一半通常不被支持。若执行依据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可执行共同财产,配偶不能仅以共有人身份排除执行。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配偶需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财产性质及自身权益。
2.向法院提供有效证据后,配合法院审查工作。
3.若对法院裁判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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