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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法典》施行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通常而言,患者要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和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这意味着患者在维权时需自行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2)存在特殊情况,当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时,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种情况下,举证责任会倾向于医疗机构,由其证明自身无过错。
提醒:
患者遇到医疗纠纷应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医疗机构要妥善保管病历资料,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免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不同医疗纠纷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05 14: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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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在医疗纠纷中,平时要自行收集和保存与诊疗相关的证据,像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以此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若发现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患者应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如通过拍照、录像、申请证据保全等方式,这样就能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让举证责任倾向于医疗机构。
(三)当举证遇到困难时,患者可借助专业医疗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指导收集和整理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2025-10-05 13:1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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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纠纷不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民法典》实施后,采用“谁主张,谁举证”规则。通常,患者要证明医疗机构及人员有过错,以及诊疗行为和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2.存在特殊情况,若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隐匿或拒提供病历资料,或有遗失、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时,举证责任倾向医疗机构,其要自证无过错。
2025-10-05 12:4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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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疗纠纷不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一般由患者承担举证责任,但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情形时,可推定其有过错,举证责任倾向于医疗机构。
法律解析:
《民法典》施行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规则。通常,患者若要追究医疗机构责任,需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然而,当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时,法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举证责任就转移到医疗机构,由其证明自身无过错。这一规定既保障了患者权益,也促使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病历资料。如果遇到医疗纠纷不知该如何举证或维权,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2025-10-05 12:0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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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举证规则发生变化,《民法典》施行后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一般患者要对医疗机构过错及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举证。但存在特殊情况,若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有隐匿、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或遗失、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举证责任倾向医疗机构,由其证明自身无过错。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患者应增强证据意识,在就医过程中妥善保存各类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为可能的纠纷做好证据准备。
2.医疗机构要规范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避免因管理不善导致举证困难。
3.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可积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2025-10-05 10:09: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