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常无直接拦截诈骗信息的法定权力,拦截阻断诈骗信息传播主要是运营商等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电信业务经营者需对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重新实名核验,对未核验或核验未通过的采取限制、暂停功能等措施。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要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及时处置利用其服务实施诈骗的信息。个人发现诈骗信息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由监管部门或信息服务提供者处理。
1.运营商等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加强技术投入,提升拦截诈骗信息的能力,严格落实实名核验等义务。
2.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健全信息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诈骗信息。
3.个人要增强防范意识,发现诈骗信息及时举报,共同营造安全的信息环境。
法律分析:
(1)个人通常不具备直接拦截诈骗信息的法定权力,拦截诈骗信息主要是运营商等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这是为了从专业和系统层面有效阻断诈骗信息传播。
(2)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对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重新实名核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可采取限制、暂停电话卡功能的措施,以此来防范诈骗。
(3)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需按国家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及时处置利用其服务实施诈骗的信息。
(4)个人虽不能直接拦截,但发现诈骗信息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由监管部门或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拦截处理。
提醒:个人发现诈骗信息应及时举报,同时要警惕自身信息泄露,若遇到复杂诈骗情况,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分析。
(一)个人发现诈骗信息后,应及时向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管部门举报,提供信息来源、内容等线索,协助监管部门处理。
(二)运营商等信息服务提供者要主动运用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诈骗信息拦截机制,加强对诈骗信息的监测和识别。
(三)电信业务经营者对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严格重新实名核验,对未按要求或核验未通过的,果断采取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的措施。
(四)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一旦发现利用其服务实施诈骗的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六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对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重新进行实名核验,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1.个人通常无直接拦截诈骗信息的法定权力。而运营商等信息服务提供者有责任用技术等手段拦截、阻断诈骗信息传播。
2.依据相关法律,电信业务经营者要对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重新实名核验,未按要求或核验未通过的,可限制、暂停电话卡功能。
3.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履行注意义务,及时处置利用其服务实施诈骗的信息。
4.个人发现诈骗信息可举报,由监管部门或信息服务提供者拦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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