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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立案标准是什么

陈** 湖北-孝感 刑事立案咨询 2025.10.03 11:01:18 342人阅读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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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危害极大,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破坏市场秩序。

若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等,满足以下情形应立案追诉:一是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二是伪劣产品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十五万元以上;三是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乘三倍后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十五万元以上。达到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并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为遏制此类犯罪,监管部门需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力度;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企业应诚信经营,承担起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2025-10-03 17:3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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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明确的立案标准,这能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情况,反映了该行为已经对市场和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达到了需要刑事追诉的程度。
(3)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说明即使没有实际销售出去,只要存在大量的伪劣产品库存,同样会被追究责任,体现了法律对潜在危害的预防。
(4)对于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的情况,通过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与未销售货值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也可立案,这防止了不法分子通过分散销售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提醒:生产销售产品务必保证质量,若对是否涉嫌该罪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03 16:1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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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者和销售者应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拿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也能在出现纠纷时证明自身产品的合法性。
(三)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让员工了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5-10-03 14:4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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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立案标准有三种情况: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伪劣产品未销售,货值超十五万元;已售金额不满五万,但乘三倍后与未售货值合计达十五万元以上。
3.符合上述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相关责任人要担刑责。

2025-10-03 13: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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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符合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以上、未销售货值十五万以上、已售金额乘三与未售货值合计十五万以上情形之一,会被立案追诉并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明确的立案标准。生产者和销售者若在产品中实施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行为,满足特定金额条件就会触发立案。销售金额五万以上直接立案,未销售货值达十五万也会被追诉,即使销售金额不满五万,但经计算后与未售货值合计达十五万同样要立案。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疑问,或者自身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025-10-03 12:26:35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这里要注意的是: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4、“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对于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5、“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6、“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对于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一、什么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上述四种行为属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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