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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危害极大,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破坏市场秩序。
若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等,满足以下情形应立案追诉:一是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二是伪劣产品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十五万元以上;三是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乘三倍后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十五万元以上。达到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并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为遏制此类犯罪,监管部门需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力度;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企业应诚信经营,承担起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2025-10-03 17:3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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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明确的立案标准,这能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情况,反映了该行为已经对市场和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达到了需要刑事追诉的程度。
(3)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说明即使没有实际销售出去,只要存在大量的伪劣产品库存,同样会被追究责任,体现了法律对潜在危害的预防。
(4)对于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的情况,通过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与未销售货值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也可立案,这防止了不法分子通过分散销售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提醒:生产销售产品务必保证质量,若对是否涉嫌该罪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03 16:1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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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者和销售者应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拿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建立健全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也能在出现纠纷时证明自身产品的合法性。
(三)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让员工了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5-10-03 14:4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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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立案标准有三种情况: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伪劣产品未销售,货值超十五万元;已售金额不满五万,但乘三倍后与未售货值合计达十五万元以上。
3.符合上述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相关责任人要担刑责。
2025-10-03 13: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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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符合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以上、未销售货值十五万以上、已售金额乘三与未售货值合计十五万以上情形之一,会被立案追诉并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明确的立案标准。生产者和销售者若在产品中实施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等行为,满足特定金额条件就会触发立案。销售金额五万以上直接立案,未销售货值达十五万也会被追诉,即使销售金额不满五万,但经计算后与未售货值合计达十五万同样要立案。这些规定旨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如果在生活中遇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疑问,或者自身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025-10-03 12:26: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