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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抗辩是债务人重要的权利。当债权未到期、已消灭,或者合同存在无效、可撤销等情形时,债务人能向受让人主张其对原债权人的抗辩。若原债权因合同被撤销而消失,债务人可据此向受让人提出债权不存在的抗辩,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2)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抵销权也有其适用条件。在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若其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该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债务人就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比如债务人对原债权人有到期债权,接到转让通知后,就能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相应债务。
提醒:
债务人行使抗辩权和抵销权需有充分证据支持,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02 19:4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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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抗辩
债务人可凭借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各种情况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比如债权未到约定的还款时间、债权已经通过清偿等方式消灭、合同本身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若合同被撤销使得原债权不存在,债务人就可以向受让人说明该债权不存在。
(二)行使对让与人的抵销权
当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若自身对让与人拥有债权,并且这个债权的到期时间先于或者和转让的债权同时到期,债务人就能够向受让人提出抵销债务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2025-10-02 17:50: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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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有两种抗辩方式:
一是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抗辩。债务人能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像债权未到期、已消灭,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等。若原债权因合同撤销不存在,债务人可向受让人提出债权不存在的抗辩。
二是行使抵销权。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时,若对让与人有债权,且该债权先于或同时到期,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如对原债权人有到期债权,接到通知后可抵销相应债务。
2025-10-02 17:1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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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抗辩,如债权未到期、已消灭、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等;还可在对让与人享有先到期或同时到期债权时,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债权转让情形下,为保障债务人合法权益,赋予了其相应抗辩权利。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抗辩,意味着若原债权债务存在问题,像合同被撤销导致债权不存在,债务人就能以该债权不存在为由对抗受让人。而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抵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且自身对让与人有先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权时,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这样的规定平衡了债权转让中各方的利益。如果大家在债权转让中遇到类似问题,不清楚自身权益和应对方式,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02 16:2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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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中债务人有两种主要抗辩方式。一是基于原债权债务关系抗辩,债务人能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像债权未到期、已消灭、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况。若原债权因合同撤销不存在,债务人可向受让人提出债权不存在抗辩。二是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抵销权,当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且其对让与人享有先于或同时到期的债权时,可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如债务人对原债权人有到期债权,接到转让通知后可抵销相应债务。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债务人应保存好能证明原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抗辩事由的证据,如合同、还款记录等。
2.若要行使抵销权,需及时向受让人发出书面抵销通知,并留存凭证。
3.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02 15:15: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