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必然被关押终身,符合条件可通过减刑、假释提前出狱。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在实际执行中,被判处无期徒刑者若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获得减刑,且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13年。另外,符合假释条件,实际执行13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有悔改表现且无再犯罪危险的,也能假释。这表明尽管无期徒刑性质上是剥夺终身自由,但法律设置的减刑、假释制度为部分罪犯提供了提前回归社会的机会。如果对无期徒刑的减刑、假释等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1.无期徒刑虽名义上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但实际执行中并非必然如此。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获得减刑,且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13年。符合假释条件,实际执行13年以上,确有悔改表现且无再犯罪危险的,也能假释。
2.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监狱应强化对无期徒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通过思想、文化和职业技能教育,提升其改造效果,增加其获得减刑或假释的机会。二是司法机关要严格把握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确保公正公平,既激励罪犯积极改造,又保障社会安全。三是建立对假释罪犯的后续跟踪机制,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降低再犯罪风险。
法律分析:
(1)无期徒刑虽从概念上是剥夺终身自由刑罚,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减刑可能。当犯罪分子在服刑时认真遵守监规,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就能获得减刑机会,且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13年。这体现了法律对积极改造罪犯的一种激励机制。
(2)符合假释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在实际执行13年以上,若有良好表现且无再犯罪危险,可获得假释。这为部分罪犯回归社会提供了途径,也反映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改造效果的肯定。
提醒:
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减刑、假释的判定有严格标准和程序。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想争取减刑,在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努力有悔改表现或者争取立功,如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
(二)若想申请假释,在实际执行13年以上后,要持续保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让监管部门认定确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专业解答无期徒刑是对犯罪者永久监禁和剥夺其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被判此刑的罪犯将失去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等公民权利,且无法成为国家机构或国企领导。这是对罪犯社会公德权利的全面剥夺,意味着他们难以再融入社会公共事务。
专业解答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若真诚悔过并有积极改进,可能获得减刑,但释放期限不少于十三年。减刑一般将无期徒刑改为十八至二十年有期徒刑,表现良好的可减至十三至十八年。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和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或有立功表现,可减刑。
专业解答无期徒刑是对犯罪者永久监禁和剥夺其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的刑罚。被判此刑的罪犯将失去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等公民权利,且无法成为国家机构或国企领导。这是对罪犯社会公德权利的全面剥夺,意味着他们难以再融入社会公共事务。
专业解答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罪犯,若真诚悔过并有积极改进,可能获得减刑,但释放期限不少于十三年。减刑一般将无期徒刑改为十八至二十年有期徒刑,表现良好的可减至十三至十八年。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和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或有立功表现,可减刑。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刑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律师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刑法规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被告人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律师解析 是的。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律师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可以减为有期徒刑。
律师解析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减刑后的服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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