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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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出生为活体便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可继承遗产,出生后死亡其已取得遗产所有权,该遗产需再次继承。
1.法定继承方面,胎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因胎儿无配偶和子女,其父母为法定继承人。
2.遗产分配上,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有权参与分配,但并非遗产全归母亲,父亲同样有继承权利。
解决措施与建议:在处理此类遗产继承问题时,相关当事人应依据法定继承规则,友好协商遗产分配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胎儿出生为活体就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当胎儿出生后死亡,它已获得遗产的所有权。
(2)对于这部分已属胎儿的遗产,需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再次分配。在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3)鉴于胎儿不存在配偶和子女,其父母成为法定继承人。因此,母亲和父亲都有权参与该遗产的分配,并非遗产只归母亲。
提醒:
在处理此类遗产继承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不同家庭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胎儿权益:若胎儿出生为活体,自动获得民事权利能力,可参与遗产继承。若出生后死亡,已继承的遗产属于其所有。
(二)确定继承顺序:依据法定继承,胎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因胎儿无配偶和子女,其父母为继承人。
(三)分配遗产:母亲和父亲作为胎儿的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参与遗产分配,而非遗产全归母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胎儿出生为活体,依法有民事权利能力,可继承遗产。出生后死亡,其已获遗产所有权,该遗产要再次继承。
2.按法定继承,胎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因胎儿无配偶和子女,父母为法定继承人。
3.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有权参与遗产分配,但遗产并非全归母亲,父亲也能继承。
专业解答父母离婚后,若父亲过世,子女抚养权应归母亲。血缘关系不因离婚而断,子女为父母共同血脉。若母亲无力抚养,可转交祖父母、兄弟姐妹或经批准的监护人。需经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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