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获取判决书,若原判决书未丢失,直接从留存处获取即可;若丢失,可去作出判决的法院档案部门调取。
2.调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说明来意并填写查询、调取档案申请表。经审核通过,档案部门会提供加盖法院档案查询章的判决书复印件,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有章的复印件可在办理涉及离婚状况事务时作为有效证明使用。建议大家妥善保管重要法律文书,若不慎丢失,及时按正规流程去法院调取,避免影响后续事务办理。
法律分析:
(1)离婚后若需判决书,原判决书未丢失,可直接从留存处获取,此为最便捷的方式。
(2)若判决书丢失,可前往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档案部门申请调取。
(3)前往调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说明来意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4)经审核通过后,档案部门提供加盖法院档案查询章的判决书复印件,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办理涉及离婚状况事务的有效证明。
提醒:前往法院调取判决书时要确保证件齐全,若涉及特殊情况或事务对证明材料有特殊要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原离婚判决书未丢失,直接从自己留存处获取。
(二)判决书丢失,前往作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的档案部门申请调取。
(三)前往法院调取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说明来意,填写相关查询、调取档案的申请表。
(四)经审核通过后,档案部门会提供判决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法院档案查询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办理涉及离婚状况的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法院档案部门提供的加盖档案查询章的判决书复印件,是对原判决书的有效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婚后需要判决书,处理方式如下:
原判决书未丢失,直接从留存处获取。
判决书丢失,到作出判决的法院档案部门调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填申请表。审核通过后,档案部门提供加盖法院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它与原件效力相同,可作有效证明。
结论:
离婚后若需要判决书,未丢失可从留存处获取;若丢失,可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作出判决的法院档案部门申请调取,经审核通过后获取加盖法院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其与原件有同等效力。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当事人对自己的法律文书有保存和使用的权利。离婚判决书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法律文件。当原判决书未丢失,自行留存的就可直接使用。若丢失,到作出判决的法院档案部门申请调取是合理途径。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这是为了确保查询、调取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经审核后加盖法院档案查询章的复印件,因其来源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所以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作为有效证明。如果在获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对使用该复印件办理事务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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