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接到判决书,法院就转入执行,也没有执行通知书,怎么办
你好,
1、如果合法送达,到期后是可以执行的。 合法送达方式:法院判决后,通知不到当事人的,可以按照本人签字的地址确认邮寄送达,也可公告送达。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也算送达等。 可以去到经办的审判法官处去查一下。
2、如果没有合法送达,那就是法院程序有问题。必须先送达判决,不自动履行,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文书之一。执行通知书只是法院要告诉你们他们要开始执行了,如果家里有财产他们肯定会强制执行的,如果没有财产,法院也没有办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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