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假肢本身损坏,未侵害人身权益或未达严重精神损害程度,不建议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要求侵权人赔偿假肢的财产损失。
(二)当假肢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相关联,且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其损坏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权利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假肢的特殊意义证明、精神受损的诊断证明等,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一般来说,只是单纯损坏假肢,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是侵害人身权益致严重精神损害,或故意、重大过失损坏具有人身意义特定物致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
2.假肢是身体辅助器具,若只损坏假肢,没侵害人身权益或未达严重精神损害程度,通常无法主张赔偿。
3.但要是假肢和有特定纪念意义物品有关联,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坏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权利人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结论:
一般单纯损坏假肢不具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但若假肢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相关联,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其损坏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权利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假肢作为身体辅助器具,若仅其本身损坏,未对人身权益造成侵害或未达严重精神损害程度,通常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然而,当假肢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相关联,且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其损坏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权利人就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遇到此类涉及假肢损坏及精神损害赔偿的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单纯损坏假肢通常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致严重精神损害,或故意、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有人身意义特定物致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若仅假肢本身损坏,未对人身权益侵害,或未达严重精神损害程度,一般无法主张赔偿。
2.若假肢与具人格象征意义纪念物品关联,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其损坏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权利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在遇到假肢损坏情况时,先判断是否对人身权益造成侵害及精神损害程度。若怀疑符合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假肢与特定纪念物品关联的证据、侵权人过错证据等,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损坏假肢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律师解析 假肢被损坏,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假肢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侵权人严重损害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残疾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必须是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下才适用。侵权人在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适用该条规定。
律师解析 假肢被损坏,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假肢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侵权人严重损害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残疾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如损毁了他人的结婚纪念照、遗照、孩子的胎毛笔、毕业证书等,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不仅要按照物品本身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还应当对给物主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必须是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下才适用。侵权人在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适用该条规定。
律师解析 假肢被损坏,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假肢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侵权人严重损害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残疾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如损毁了他人的结婚纪念照、遗照、孩子的胎毛笔、毕业证书等,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不仅要按照物品本身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还应当对给物主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必须是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下才适用。侵权人在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适用该条规定。
律师解析 假肢被损坏,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假肢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侵权人严重损害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残疾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必须是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下才适用。侵权人在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适用该条规定。
律师解析 假肢被损坏,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假肢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侵权人严重损害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残疾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如损毁了他人的结婚纪念照、遗照、孩子的胎毛笔、毕业证书等,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不仅要按照物品本身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还应当对给物主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必须是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下才适用。侵权人在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适用该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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