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车祸出院后死亡,赔偿金承担主体依具体情况而定,可能是侵权人、保险公司或医院。
法律解析:
若死亡和此次车祸有因果关系,通常侵权人担责。若侵权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则侵权人自担。存在多方侵权时,能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担责,难以确定的平均担责。若医院治疗有过错且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医院按过错程度担责。现实情况复杂,法律规定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需专业分析。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车祸出院后死亡,若死亡与车祸有因果关系,通常由侵权人担责。若侵权人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交强险赔,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还有不足则侵权人自担。
2.多方侵权时,能确定责任大小就各自担责;难以确定则平均担责。
3.若医院治疗有过错且与死亡结果有关,医院按过错程度担责。
1.车祸出院后死亡赔偿金承担主体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死亡与车祸有因果关系,通常由侵权人担责。若侵权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则由侵权人承担。
2.存在多方侵权时,能确定责任大小的,各方按比例担责;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3.若医院治疗有过错且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医院要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应及时收集车祸及治疗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病历等。涉及保险赔偿的,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若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当车祸出院后死亡且与车祸有因果关系时,赔偿责任承担主体通常为侵权人。若侵权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顺序依次为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则由侵权人自行承担。
(2)存在多方侵权情况,能明确责任大小,各方就按相应比例担责;若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就平均分担赔偿责任。
(3)若医院在治疗中有医疗过错,并且该过错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医院要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提醒:车祸出院后死亡情况复杂,涉及因果关系认定和多方责任判断,建议及时咨询以进一步分析责任和赔偿问题。
(一)若死亡与车祸有因果关系,先确认侵权人车辆保险情况。若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还有不足则侵权人自行承担。
(二)若存在多方侵权,能明确责任大小的,各方按比例担责;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各方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三)若医院治疗有过错且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医院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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