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法院的员工,最近要去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会,想咨询一下行政处罚听证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您好,我给出的回答是行政处罚听证遵循的原则区别于处罚原则和听证原则,包括职能的内部分离原则、意思先定原则、司法规则准用原则和技术性审查原则。职能的内部分离原则,是指调查、听证和裁决由行政主体内部的不同机构或人员来实施。意思先定原则,是指尽管相对人有权通过听证而参与行政处罚过程、作意思表示,但行政主体的意志对相对人仍具有支配力。司法规则准用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听证的实施中,可以采用有关司法规则但应灵活运用。技术性审查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听证中的任务是审查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可靠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而不是调查和裁决。
2018-03-28 15:2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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