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订立书面赠与协议是关键步骤,明确房产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排除子女配偶权益,可避免日后可能的纠纷。若配偶不签字,保留单方签署凭证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赠与的意思表示。
(2)房产登记直接登记在受赠子女个人名下,从物权角度明确了房产归属,是赠与一方的直观体现,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3)办理赠与公证可增强赠与协议效力,公证机构对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能切实保障受赠子女权益。
提醒:在处理此类赠与事务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协议和凭证。不同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订立书面赠与协议,明确写明房产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与子女配偶无关。若配偶不愿签字,保留好单方签署凭证。
(二)进行房产登记,将房产直接登记在受赠子女个人名下。
(三)有条件可办理赠与公证,增强赠与协议效力,保障受赠子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父母若想明确房产只赠与一方,可参考以下方法:
一是订立书面赠与协议,清楚写明房产仅赠与自己子女,与子女配偶无关。协议需三方签字,若配偶不签,保留好单方签署凭证。
二是办理房产登记,将房产直接登记在受赠子女名下,这能体现赠与一方的意愿。
三是有条件可办理赠与公证,公证能证明赠与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增强协议效力,保障受赠子女权益。
结论:
父母明确赠与一方房产,可通过订立书面赠与协议、进行房产登记和有条件办理赠与公证的方式实现。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订立书面赠与协议,明确房产仅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与子女配偶无关,若三方签字确认则更具证明力,即便配偶不愿签字,保留单方签署凭证也可佐证赠与意图。房产登记在受赠子女个人名下,是从物权层面明确房产归属受赠子女一方。而办理赠与公证,能借助公证机构对赠与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增强赠与协议效力,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可随意撤销。这一系列操作可有效保障受赠子女的权益。若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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