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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此规定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法律要求患病一方婚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且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提出。
司法实践里,重大疾病通常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婚姻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对于解决措施和建议:
1.婚前双方应坦诚沟通,主动进行婚前检查,充分了解彼此健康状况,避免后续纠纷。
2.若发现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应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处理同居期间财产时,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2025-09-04 15:4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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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规定了婚前重大疾病告知义务,若女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保障了婚姻中另一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在不知情情况下陷入不利婚姻状况。
(2)重大疾病虽无明确法律列举,但司法实践涵盖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这些疾病可能对婚姻生活和另一方健康产生重大影响。
(3)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判决,以此平衡双方利益。
(4)请求撤销婚姻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律关系稳定。
提醒:婚前应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情况,避免后续法律纠纷。若发现对方隐瞒,要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09-04 13:54: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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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女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应及时收集女方患有重大疾病及隐瞒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三)若婚姻被撤销,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可先与女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等待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025-09-04 13:4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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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女方隐瞒重大疾病结婚,此婚姻可撤销。结婚登记前,患病一方需如实告知对方病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请求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重大疾病在法律上未明确列举,司法实践中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3.婚姻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夫妻权利义务。同居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2025-09-04 12:3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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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女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结婚登记前一方若患有重大疾病,需如实告知另一方。若女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重大疾病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涵盖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当婚姻被撤销后,该婚姻自始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遇到此类婚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04 10:57: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