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的父母不在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范围内。依据法律,第一顺位继承人仅涵盖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的父母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法定继承时配偶的父母无第一顺位法定继承权。
2.若配偶的父母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适当分得遗产。建议被继承人提前订立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既能满足自己意愿,也可避免家庭纠纷;若配偶父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可通过协商让其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结论:
配偶的父母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法定继承情形下不享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第一顺位继承人明确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涵盖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表明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限定于被继承人自身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例如在实际的法定继承案件中,就严格按照此规定来确定继承人顺序。若遇到法定继承相关的复杂问题,比如对继承人范围存在疑问、继承份额分配不均等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一)明确法定继承顺位关系,在处理遗产时清晰知晓配偶的父母不在第一顺位继承人范围内,避免错误分配遗产。
(二)被继承人若希望配偶的父母参与遗产分配,可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配偶的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1.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父母是生父母、养父母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涵盖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的父母不在此列。
3.因此,法定继承时,配偶的父母没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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