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中的“知情”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根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司法实践,可从以下方面界定:
- **认定“明知”的一般情形**:
-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实施有关行为**:若监管部门已告知行为人其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但其仍继续实施,可认定为明知。
- **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行为人接到相关举报,知晓其所负责的事项可能涉及犯罪,却不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可推定其明知。
- **交易价格或方式明显异常**:如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出售银行卡、支付结算账号等,或交易资金流向不符合正常交易规律,可作为认定明知的依据。
- **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技术支持**:若行为人提供的工具或技术通常仅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且其对此应当知晓,可认定明知。
- **频繁采用隐蔽措施或使用虚假身份**:如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可推定其明知行为违法。
- **认定“明知”的特殊情形(出租、出售“两卡”)**:
- **跨省或多人结伙批量办理收购、贩卖两卡**:此类行为具有较高的犯罪嫌疑,可据此推定行为人明知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
- **收到相关通知后仍继续出租、出售**:收到公安、银行等单位通知,告知其所出租出售的两卡涉嫌违法犯罪,未采取补救措施反而继续出租、出售,可认定明知。
- **帮助解冻或注销旧卡、办理新卡继续出租、出售**:若两卡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冻结,行为人帮助解冻或注销旧卡、办理新卡继续出租、出售,表明其对卡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是明知的。
- **帮助解封支付结算网络账号继续提供使用**:支付结算网络账号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查封,行为人帮助解封并继续提供给他人使用,可推定其明知。
- **事先串通设计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若行为人与他人事先串通,设计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以掩盖违法犯罪行为,可认定其明知行为违法。
- **曾因非法交易两卡受过处罚又实施相关行为**:曾因非法交易两卡受过处罚或者信用惩戒、训诫谈话,又收购、出售、出租两卡,可推定其明知行为的违法性。
在具体认定时,法官还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被帮助者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获利情况等因素,同时考察行为人的辩解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您好,帮信证明门槛相对较低,只要钱款里头有赌资、诈骗款,基本就确定犯罪。
2025-09-01 21: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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