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房在父母名下,儿子通常能继承。若父母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资格。若有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则需共同分割遗产。
2.若父母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拆迁房归属以遗嘱内容为准。遗嘱可指定给儿子,也能指定给他人。
3.若儿子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将无法继承该拆迁房。
结论:
拆迁房在父母名下,儿子一般可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有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共同分割;有合法有效遗嘱按遗嘱确定归属;儿子有严重丧失继承权情形则不能继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父母未留遗嘱时,儿子自然拥有对父母名下拆迁房的继承权。但如果存在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就需一起分割该遗产。而当父母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时,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可指定拆迁房归儿子或他人。同时,若儿子出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就会丧失对该拆迁房的继承资格。如果大家在继承拆迁房等相关事宜上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且全面的法律建议。
法律分析:
(1)在法定继承方面,若拆迁房在父母名下且父母未留遗嘱,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拥有继承拆迁房的权利。但当存在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需共同对遗产进行分割。
(2)在遗嘱继承方面,若父母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拆迁房的归属要依据遗嘱内容来确定。父母既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将房屋给儿子,也能指定给他人。
(3)若儿子出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即便符合法定继承条件,也无法继承该拆迁房。
提醒:
处理拆迁房继承时,要留意遗嘱的合法性。不同家庭的继承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行具体分析。
1.拆迁房在父母名下,儿子通常有继承资格。法定继承时,若父母未留遗嘱,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拆迁房;若有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共同分割遗产。若父母留下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内容确定归属,可能指定给儿子,也可能给他人。
2.若儿子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丧失继承权情形,将失去继承资格。
3.为避免纠纷,父母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拆迁房归属。儿子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不做出严重损害继承权的行为。在处理遗产分割时,各继承人应秉持公平公正、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问题。
(一)若父母未留遗嘱,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法定继承。若有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分割拆迁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二)若父母留下合法有效遗嘱,应尊重遗嘱内容。若遗嘱指定给儿子,儿子按遗嘱继承;若指定给他人,儿子不能再要求继承。
(三)儿子应避免出现严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否则无法继承拆迁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专业解答对于宅基地拆迁补偿方面,女儿并未拥有合法的继承权。究其原因在于,宅基地并非个人私有财产,而是由当地村集体的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并不存在单独属于某位成员的私人财产份额。正因如此,宅基地无法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每一位村集体成员所能享有的只是自家房屋下的那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村集体成员并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若想让女儿合法地享有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首先必须确保她的户籍已经正式加入了所在的村集体组织。
专业解答首先,需明确的是,当父母的房屋获得拆迁并将补偿款赠予其子女时,这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作是子女的私有财产;其次,若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所享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只能针对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展开分配;这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划分方式,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提交司法机构予以裁定。
专业解答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父母所获之搬迁房屋权益应为其独有,即使仅仅给予夫妇其中一方,亦仅视为该方个人所得,并非因其婚姻关系而得到的共享财产。因此,此类情况并不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此外,根据相关法学理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薪资、奖励金、劳务报酬,以及由生产、经营、投资行为产生的盈利,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或者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皆可被归纳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范畴。
专业解答在法律层面上来看,房产所有权已成为一个既定的事实。当房屋产权被正式转让时,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欺骗或威胁的行为,否则原所有者不能重新索回房产。假设在此过程中,子女并未支付任何款项,那么这实际上是对于子女的一种无偿赠予方式。然而,家庭成员之间仍可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倘若这样的话,他们可以通过买卖形式将某一套房产转移到另一名家庭成员手中。
专业解答在父母遗产分配上,子女虽享有等额继承权,但实际分配需考虑生活困难、劳动能力等因素。法规规定,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得到照顾,主要赡养者或共同生活者有权要求更多份额,而未履行扶养职责的继承人则可能不获得或仅获得少量份额。如继承人能协商一致,可选择非平均分配方式。但子女若故意加害被继承人、争夺财产侵害其他继承人、背离虐待被继承人或伪造销毁遗嘱,则失去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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