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定情形时男方可讨回彩礼。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且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返还,能得到法律支持。
具体讨回时机分情况而定。双方未登记结婚,决定分手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尽快起诉;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因给付彩礼致生活困难,在准备离婚时主张较合适。
建议男方一旦发现符合法定返还情形,要及时行动。一方面积极与对方协商,争取和平解决;另一方面若协商无果,应在诉讼时效三年内尽快向法院起诉,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法律分析:
(1)男方讨回彩礼有明确法律规定,符合特定情形可主张返还。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的一方能要求返还,此时在决定分手时就可开启协商程序,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2)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准备离婚时主张讨回彩礼较为合适。
(3)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旦出现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男方应及时主张权利。
提醒:
符合彩礼返还情形时要及时主张,避免错过三年诉讼时效。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未登记结婚:在决定分手时立即与对方协商讨回彩礼,若协商无果,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因给付彩礼致生活困难:在准备离婚时向对方主张返还彩礼,若对方拒绝,及时起诉。
(三)留意诉讼时效: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防止因诉讼时效过期无法胜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男方讨回彩礼,在符合特定情形时法律支持。如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要在诉讼时效内。
2.未登记结婚,分手时可协商讨回,协商不成尽快起诉;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因彩礼致生活困难,准备离婚时主张合适。
3.诉讼时效三年,从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时起算。符合返还情形要及时主张,以免超时效丧失胜诉权。
结论:
男方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下,在诉讼时效内可讨回彩礼。未登记结婚分手时可协商,协商不成尽快起诉;已登记但符合条件的在准备离婚时主张合适。
法律解析:
《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述三种情形下男方可主张彩礼返还。当双方未登记结婚,分手时彩礼返还问题可提上日程,协商不成及时起诉能保障权益。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或因彩礼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在准备离婚时主张返还彩礼较为适宜。同时,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所以男方要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尽快行动。如果遇到彩礼返还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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