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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死亡外孙有没有继承权

朱** 天津-滨海新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8.20 11:21:45 387人阅读

女儿死亡外孙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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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外孙在特定情况下拥有继承权。代位继承是一种重要情形,当女儿先于被继承人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母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这是法定继承中的规则体现。
(2)遗嘱继承也是外孙获得继承权的途径。若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明确把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外孙,外孙就可依据遗嘱继承相应遗产。
(3)如果既没有代位继承的情况,被继承人也没有在遗嘱中把遗产留给外孙,那么外孙通常不具备继承权。

提醒:
遇到继承相关问题需留意继承方式和条件,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8-20 17:1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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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确保外孙有继承权,当女儿在世时,被继承人可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外孙。订立遗嘱时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若女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外孙可通过代位继承获得继承权。此时需保存好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以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及母亲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5-08-20 15:3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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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孙有继承遗产的可能,主要是在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下。
2.代位继承:若女儿先于被继承人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母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法定继承按此规则执行。
3.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立遗嘱把部分或全部遗产给外孙,外孙就能按遗嘱继承。
4.若既无代位继承情况,被继承人也没留遗嘱给外孙,外孙通常无继承权。

2025-08-20 15:0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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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外孙在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情况下可能有继承权,无这两种情形时一般无继承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在法定继承里,若女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外孙能代位继承,可继承其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此外,若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明确把部分或全部遗产给予外孙,外孙可按照遗嘱继承遗产。但要是既没有代位继承的情况,被继承人也没通过遗嘱让外孙继承遗产,外孙通常不具备继承权。如果大家在遗产继承方面有疑问,或是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20 14:5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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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在特定情形下有继承权。主要涉及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若女儿先于被继承人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继承其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法定继承中按此规则处理。若被继承人立下遗嘱,明确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外孙,外孙可按遗嘱继承相应遗产。但如果没有代位继承情形,被继承人也未留遗嘱给外孙,外孙通常无继承权。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存在代位继承情况,及时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女儿死亡证明等,以便顺利继承遗产。
2.被继承人若想让外孙继承遗产,应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可通过公证等方式增强遗嘱效力。
3.涉及遗产继承纠纷,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5-08-20 12:55:31 回复

你好,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凡是死者的亲属和死者生前来往密切的朋友都是有资格得到死亡赔偿金的。至于如何分配,可以协商进行,并没有具体比例上的规定。一般原则上,和死者生前的密切程度可以决定分配的比例。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1、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权利主体的确定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的分配原则2.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2.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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