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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使用拘传采用哪种方式?

王* 河南-漯河 强制措施咨询 2018.03.26 16:10:54 30人阅读

各位律师好,我叔叔因为对人发生纠纷,申请诉讼,所以对于民事诉讼中使用拘传采用哪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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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   
(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2018-03-26 16:1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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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规定民事诉讼中使用拘传采用应具备三个条件: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适用拘传措施,应由本案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然后填写拘传票,交司法警察直接送达给被拘传人,令其随票到庭。如果被拘传人拒绝随票到庭的,司法警察可以使用械具强制其到庭。

2018-03-26 16:1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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