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撤销。这些情形包括基于重大误解订立、一方欺诈、一方或第三人胁迫以及协议显失公平。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协议,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2.若存在一方欺诈情况,受欺诈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3.因一方或第三人胁迫订立的协议,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4.协议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不过,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灭。建议当事人在遇到可撤销情形时,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1)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撤销需符合法定情形。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协议,当事人有九十日的撤销权行使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算。
(2)若存在欺诈情况,受欺诈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
(3)因胁迫订立的协议,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4)协议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能申请撤销。
(5)需注意,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提醒:
在处理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撤销问题时,要留意不同情形下的撤销权行使期限。因案情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若基于重大误解订立协议,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二)遇到一方欺诈签订协议的情况,受欺诈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三)面对一方或第三人胁迫订立的协议,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
(四)当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
(五)要注意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在法定情形下可撤销。
2.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当事人在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90日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3.受欺诈签协议,受欺诈方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可申请撤销。
4.受胁迫订立协议,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1年内可请求撤销。
5.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方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可申请撤销。
6.自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结论: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在符合特定法定情形时可撤销,撤销权有行使期限,超五年未行使则消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存在特定问题时,当事人可依法撤销。若基于重大误解订立协议,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一方欺诈,受欺诈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若受胁迫签订协议,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若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撤销。不过,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就会消灭。如果您在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和处理办法,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一般不可以,除非出现可撤销情形。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一般是不能的。合同一经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有效,受法律保护。 分家析产协议一般看来属于赠与合同或者属于共有财产分割协议。具体性质需要结合财产本身的性质来进行确定。如果家庭财产主要构成属于父母所有,该分家析产属于赠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赠与合同一经成立,交付,无法撤销;如果家庭财产主要构成属于家庭共有,那么算共有财产的分割,受法律保护。
律师解析 一般不可以,除非出现可撤销情形。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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