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滨州法律咨询 > 滨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债务人继承或者遗赠的财产能否执行

债务人继承或者遗赠的财产能否执行

何* 山东-滨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5.08.10 12:29:37 472人阅读

债务人继承或者遗赠的财产能否执行

其他人都在看:
滨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滨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债权人在债务人继承或受遗赠财产后,可先向法院起诉,获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该部分财产。
(二)执行过程中,要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物品。
(三)若有多个继承人,需确定债务人应继承的份额再执行。
(四)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情况,先按协议处理。
(五)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可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025-08-10 18:03:07 回复
咨询我

1.债务人继承或受赠财产通常可执行。其继承或受赠财产会成为责任财产用于偿债,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时要保障债务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开销与物品。若有多个继承人,需确定债务人应继承份额;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情况,先按协议处理。
3.执行要按法定程序。债权人先起诉获生效判决,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视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

2025-08-10 17:46:06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债务人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通常可被执行用于偿债,但执行时需保障其及家属生活必需,确定继承份额,按特殊协议处理,且遵循法定程序。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债务人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属于其责任财产,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清偿债务。不过执行时要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物品,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若有多个继承人,需确定债务人应继承的份额来执行。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情况,要先按协议处理。执行法定程序为债权人先起诉获生效判决,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

若大家在债务执行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2025-08-10 16:12:19 回复
咨询我

债务人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通常可执行,这部分财产会成为其责任财产用于偿债。

执行该财产时,首先要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物品。若有多个继承人,需确定债务人应继承的份额。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情况,应先按协议处理。

具体执行程序上,债权人需先向法院起诉并获得生效判决,之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

建议债权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确保自身债权实现。执行过程中,法院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平衡好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025-08-10 15:35:2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债务人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通常可作为责任财产用于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部分财产。
(2)执行过程中要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物品,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3)若有多个继承人,法院需确定债务人应继承的份额,以保证执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情况时,应先按相关协议处理。
(5)执行需遵循法定程序,先起诉获得生效判决,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

提醒:债权人申请执行债务人继承或受遗赠财产时,要注意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且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8-10 14:27:07 回复

发表权,是作者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但作者行使发表权,一般是采用一定的行为来行使的,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行使或者同意行使发表权:(1)作者与图书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2)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但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报纸、杂志社有权决定是否在本社的报纸或杂志社上发表作品,但在没有作者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接受作品的报纸、杂志社无权将该作品再转投其他报纸、杂志社,也无权将已在本社发表过的作品擅自使用在本社出版的其他刊物上更无权未经作者同意摘登其作品。这些行为都是作者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和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中的内容,如果擅自行使,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人身权。(3)作者同意在公众场合表演、放映、展览、广播其作品。(4)作者同意摄制或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以将其作品固定在载体上。(5)作者同意将其作品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提供给公众,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以上仅仅列举了几种推定发表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不同种情况,但只要作者是自愿的将其作品以某种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公开,就是在行使发表权。而这种公开并不必然要求以物质形式固定下来。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