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个叔叔,从小在别人家长大,结婚生子,因那边户口上不了,户口挂在我家名下,七八年前才迁到异地,我爷爷奶奶过世他赡养,丧葬,清明节扫墓都不来,这次因林地征收听说有40万补偿款,就赶紧来了要钱,还有我大伯两个儿子也要要求分补偿款,因我大伯分地之前就分家了,地也分开分了,但就是我奶当时因为中风瘫痪,我大伯家不愿把我奶放他家生活,所以我爷爷奶奶一直和我爸生活,但是就是我大伯家给我奶口粮,我爷爷奶奶和我家一直一起生活,当初也没写协议,现在有征收款,我大伯的儿子也来要求分,说我奶户口当初分的地在我家,因为户口当初在我家,所以他也有权分,还有我五个姑姑,嫁出去3 40年了,也要求要分一份,这种情况怎么分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你爷爷奶奶已经过世,林地登记在你爷爷奶奶名下,那林地补偿款就属于遗产,子女对于父母的遗产都有继承权,对于子女未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
2025-08-10 12:16:1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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