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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假币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何** 青海-海东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8.07 13:47:17 320人阅读

运输假币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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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

2.主观:故意犯罪,必须是明知是假币还运输,若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

3.客体:侵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不允许任何危害该制度的行为。

4.客观:实施运输假币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运输方式多样,总面额达四千元以上才算数额较大。

2025-08-07 18:57: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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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假币罪的构成需满足四个条件。主体上,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该罪。主观上,需为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是伪造货币还进行运输,若不知是假币而运输则不构成此罪。客体上,侵犯的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严格禁止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行为。客观上,要实施运输伪造货币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运输”涵盖自身携带、委托他人或借助交通工具等转移假币存放地点的方式,且运输假币总面额达四千元以上才构成数额较大。

为防范运输假币罪,金融机构应加强货币真伪识别培训,提高员工鉴别能力。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识假能力。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

2025-08-07 17:0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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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体条件:一般主体涵盖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意味着众多普通自然人都可能因涉及运输假币进入法律规制范围。
(2)主观条件:主观故意是关键,只有明知是伪造货币还去运输才构成此罪,若不知情则不构成,这体现了法律对主观恶性的考量。
(3)客体条件:该罪侵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货币制度是国家经济稳定的重要保障,任何危害行为都被严格禁止。
(4)客观条件:实施运输伪造货币且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运输方式多样,包括自身携带等,同时总面额需达到四千元以上才符合数额较大标准,明确了入罪的客观量化指标。

提醒:
运输假币危害极大,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避免因不知情卷入此类犯罪。若遇到相关情况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8-07 16:4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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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构成运输假币罪需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故意运输伪造的货币,客体上侵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客观上实施运输伪造货币且数额较大(总面额四千元以上)的行为。

法律解析:
运输假币罪的构成有着严格规定。主体要求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确保了只有能够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才能被认定为此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若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体现了法律对主观过错的考量。客体方面,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不容侵犯,维护货币的正常流通秩序是保障经济稳定的基础。客观上不仅要实施运输假币的行为,还要求数额达到四千元以上,这是对犯罪程度的量化标准。若有人涉及运输假币相关情况,务必重视法律规定。若对运输假币罪的认定或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而陷入法律风险。

2025-08-07 16:0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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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方面:想构成运输假币罪,行为人得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普通人得留意,达到这个条件的人要避免实施相关违法运输假币行为。
(二)主观方面:运输假币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得明知是假币还去运输。要是不知情运输了假币,不构成此罪。所以人们在运输物品时要谨慎,确认所运物品的合法性。
(三)客体方面:该罪侵犯的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因为国家严禁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行为。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国家货币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要实施运输伪造货币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犯罪。“运输”方式多样,像自己携带、委托他人或用交通工具运输等。并且运输假币总面额要达到四千元以上才符合数额较大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5-08-07 15:20:3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运输假币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与罪侵犯的客体一致。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换取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运输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汽车、航空器、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从甲地携带至乙地的行为。上述行为只有在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伪造的国家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的,即可视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这里的数额是以人民币为标准计算的,如果是外币的,应进行折算(以下涉及数额均同此)。特别要强调的是,本条对本罪只规定“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如果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即使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对行为人也不能以犯罪论处。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上述两个行为或三个行为的,也只按一罪论处,不定数罪实行数罪并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由于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要以罪从重处罚,因此本罪的主体实际上是者以外的自然人。当然即便是者以外的自然人,如果事先与伪造者通谋的,也构成罪,而不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无论是出售、购买行为,还是运输行为,都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出售行为,其故意的内容是明显的,并且还具有通过此行为达到营利之目的。我们知道,货币作为从商品游离出来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不能象其他商品一样,可以出卖或购买。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用低于某种货币的商值出售这一货币的情况,除非所持有的货币是伪造的,在不具备货币面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低于货币面值的价格而出售货币的现象。这样,行为人对自己所出售货币的性质及其危害以及对于自己行为的动机或目的即为了出售而牟取非法利益都是明知。对于购买行为,行为人明知不可能以低于货币面值的价格买到某种货币,但其用低于货币面值的价格买到某种货币,其对于这种货币的假币性质亦是明知的,明知是假币而仍决意购买,显然是出于一种故意的支配。至于购买伪造的货币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如有的购买后再进行贩卖,有的购买后用于行骗或使用等。当然,这并不排除可以出于其他的违法目的。无论其目的如何,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购买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对于运输行为,刑法区别于出售、购买的行为,在主观上作了“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这一特定的限制。这是因为此种行为与出售、购买行为不同。后者只要实施其相应的犯罪行为,就不可能不知道所出售、购买的货币是假的。而运输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则可能不知道运输的货币是伪造的。如在不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如承运人在托运人不提供所运货物的实情,自己又无法了解其真实情况而蒙蔽运输的,就是属于这一种情况。运输行为的目的,则不要求一定出于营利。这就是说,既可以出于营利,也可以是出于其他目的,如为了帮朋友的忙等。但是为伪造或伪造的货币的犯罪分子而运输的,应以罪或假币罪定罪科刑,过失不可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如果是误收、误运伪造的货币的,则不应以该罪论处。

您好,关于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构成要件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与罪侵犯的客体一致。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换取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运输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汽车、航空器、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从甲地携带至乙地的行为。上述行为只有在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伪造的国家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的,即可视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这里的数额是以人民币为标准计算的,如果是外币的,应进行折算(以下涉及数额均同此)。特别要强调的是,本条对本罪只规定“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如果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即使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对行为人也不能以犯罪论处。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上述两个行为或三个行为的,也只按一罪论处,不定数罪实行数罪并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由于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要以罪从重处罚,因此本罪的主体实际上是者以外的自然人。当然即便是者以外的自然人,如果事先与伪造者通谋的,也构成罪,而不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无论是出售、购买行为,还是运输行为,都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出售行为,其故意的内容是明显的,并且还具有通过此行为达到营利之目的。我们知道,货币作为从商品游离出来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不能象其他商品一样,可以出卖或购买。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用低于某种货币的商值出售这一货币的情况,除非所持有的货币是伪造的,在不具备货币面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低于货币面值的价格而出售货币的现象。这样,行为人对自己所出售货币的性质及其危害以及对于自己行为的动机或目的即为了出售而牟取非法利益都是明知。对于购买行为,行为人明知不可能以低于货币面值的价格买到某种货币,但其用低于货币面值的价格买到某种货币,其对于这种货币的假币性质亦是明知的,明知是假币而仍决意购买,显然是出于一种故意的支配。至于购买伪造的货币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如有的购买后再进行贩卖,有的购买后用于行骗或使用等。当然,这并不排除可以出于其他的违法目的。无论其目的如何,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购买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对于运输行为,刑法区别于出售、购买的行为,在主观上作了“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这一特定的限制。这是因为此种行为与出售、购买行为不同。后者只要实施其相应的犯罪行为,就不可能不知道所出售、购买的货币是假的。而运输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则可能不知道运输的货币是伪造的。如在不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的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如承运人在托运人不提供所运货物的实情,自己又无法了解其真实情况而蒙蔽运输的,就是属于这一种情况。运输行为的目的,则不要求一定出于营利。这就是说,既可以出于营利,也可以是出于其他目的,如为了帮朋友的忙等。但是为伪造或伪造的货币的犯罪分子而运输的,应以罪或假币罪定罪科刑,过失不可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如果是误收、误运伪造的货币的,则不应以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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