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当时借了租户5万,到交房租时,抵扣了5万,我当时借钱写了一张借条,没收回,现在租户又要我还这5万,我说抵扣了房租,也有转账记录,那年少交了5万,租户说他当时给的是5万的现金,也没打收条,现在要起诉我,怎么办
您遇到的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不必过于担心。根据您描述的事实,我帮您分析一下: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您和租户之间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租赁关系,二是借贷关系。您用借款抵扣房租的做法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关键在于如何证明这个事实。您现有的有利证据包括:
1. 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当年房租确实少收了5万
2. 借条原件在您手上(这点很重要)
3. 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记录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整理好当年的银行流水、租赁合同等书面证据
2. 回忆是否有其他证人可以证明当时抵扣的情况
3. 准备一份详细的书面说明,把来龙去脉写清楚对方主张给了5万现金但无法提供收条,这在举证上存在很大困难。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需要证明确实支付了这笔现金。如果对方真的起诉,您完全可以通过现有证据进行抗辩。建议您现在先不要主动联系对方,等收到法院传票后再积极应诉。如果担心的话,也可以先把证据材料准备好,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一下。需要提醒的是,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您现在要做的是把当年的各种交易记录都找出来,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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