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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刑事监视居住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申诉。相关人员有权向决定机关提出申请,说明不服理由和依据,要求重新审查。
2.若对复议结果不满,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审查监视居住适用是否合法。申诉时要提供证据支持主张。
3.申请复议或申诉时,监视居住决定通常不停止执行。
2025-08-04 14: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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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刑事监视居住决定不服,可通过申请复议和申诉解决。他们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决定机关申请,说明不服理由和依据,要求重新审查。若对复议结果不满,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审查监视居住适用的合法性。
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申请复议时要详细清晰地陈述不服的理由和依据,提高重新审查通过的概率。
2.向检察院申诉时务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撑自己的主张。
3.尽管在申请复议或申诉时监视居住决定通常不停止执行,但仍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2025-08-04 12:34: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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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不服刑事监视居住决定时,可通过特定途径维权。他们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能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阐述不服的理由与依据,促使机关重新审查决定。
(2)若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审查监视居住适用的合法性。
(3)申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来支持自身主张,不过在申请复议或申诉期间,监视居住决定一般不停止执行。
提醒:
申请复议或申诉要准备充分证据,不同案情应对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8-04 10:4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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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刑事监视居住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申诉,且申请复议或申诉过程中监视居住决定通常不停止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利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说明不服的理由与依据,促使该机关重新审查监视居住决定。要是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能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会审查监视居住的适用是否合法合规。申诉时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支持主张。不过在申请复议或申诉期间,监视居住决定一般是不停止执行的。如果您在遇到刑事监视居住相关问题,对决定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04 09:56: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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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可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要详细陈述不服理由和依据,促使该机关重新审查决定。
(二)若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申诉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三)在整个申请复议或申诉过程中,要清楚监视居住决定一般不会停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2025-08-04 09:02: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