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杭州余杭区租了一个归属村上的房子,原因这个厂房是社区原址,后来我租来开了一家饭店,当时签了一个合同,合同上写着,如果征服改造,我要无条件配合,但是我是实际经营,夏盈冬亏,去年冬天亏了几个月,刚刚好起来,房东打电话让我搬走,请问有什么途径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约定政府改造才需无条件配合,房东因非此原因让搬走不合理。可先和房东协商,表明按合同执行,若搬走需补偿损失。协商不成,可保留合同、经营亏损等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让房东赔偿因提前解约造成的损失。
2025-08-03 20:14:49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