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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需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存在过失,侵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正常活动秩序和国家利益,客观上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罪主体特定,只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才可能构成此罪。主观方面的过失体现为对可能发生的被骗及国家利益损失未能合理预见或轻信可避免。客体方面,此罪侵害了国有单位正常活动秩序和国家利益。客观上,严重不负责任的表现多样,如不审查对方资信就盲目签约等,并且因对方诈骗行为使国家利益受损达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若有遇到涉及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相关情况,想进一步了解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28 21:5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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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判断是否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时,首先要确定主体是否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非此主体不构成该罪。
(二)主观方面需考察是否存在过失,即是否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导致被骗及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是疏忽没预见还是轻信能避免。
(三)看行为是否侵犯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国家利益。
(四)客观方面要确认是否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比如未严格审查对方资信等情况被诈骗,且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5-07-28 21:4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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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易触犯的罪名。其主体限定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源于应预见行为后果却因疏忽或轻信可避免而未预见;客体涉及国有单位正常活动秩序与国家利益;客观方面体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严重不负责任致被诈骗,使国家利益受损。
为避免此类犯罪发生,一是相关主管人员要加强法律意识学习,提升对失职被骗后果的认知;二是在签订合同前严格审查对方资信,做好风险评估;三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对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2025-07-28 21:3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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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体特定: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限定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这类人员在单位中对合同签订、履行等事务有直接的决策和管理权力。
(2)主观过失:该罪主观上是过失状态。可能是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行为后果,也可能是虽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被骗并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3)客体明确:其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以及国家利益,影响了国有单位的正常运营和国家的经济利益。
(4)客观表现: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最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不负责任包括未严格审查对方资信等情况,被诈骗则是因对方欺诈导致合同利益受损,重大损失需结合实际判定。
提醒: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主管人员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严格履行职责,避免因过失导致严重后果。不同案情的法律认定和处理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28 20:1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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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构成要件:
主体: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主观方面:过失,该预见履行合同行为可能致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却没预见,或预见了却轻信能避免。
客体:国有单位正常活动秩序和国家利益。
客观方面:签合同、履行时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使国家利益受损。严重不负责任是不履职或错误履职;被诈骗是因对方诈骗受损;损失程度结合实际定。
2025-07-28 18:16: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