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检察院首次不批捕后,公安机关有明确处理方式,需立刻释放被拘留人员,也能变更强制措施,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类相对限制较小的措施。
(2)若公安机关觉得不批捕决定不对,可要求复议,不过在此期间要释放被拘留者。若复议意见没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3)犯罪嫌疑人一方,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4)即便被不批捕,若案件侦查未结束,公安机关会持续侦查收集证据。若之后有新证据表明符合逮捕条件,可再次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
提醒:
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要清楚自身权利,可适时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处理复议、复核时需严格依法进行。情况不同处理有别,建议咨询分析。
2025-07-28 09:51:04 回复
咨询我
(一)公安机关做法
公安机关在检察院第一次未予批捕后,需马上释放被拘留人员,也可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觉得不批捕决定有误,能要求复议,但要先释放被拘留者。若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相关人员权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三)后续侦查
即使未批捕,若案件侦查未终结,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收集证据。若有新证据证明符合逮捕条件,可再次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5-07-28 08:09:38 回复
咨询我
1.检察院首次不批捕,公安机关需立刻释放被拘留者,或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若认为决定有误,可要求复议,但要先放人;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复核。
2.犯罪嫌疑人等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3.案件未侦查完,公安机关会继续收集证据,有新证据且符合逮捕条件时,可再次提请批捕。
2025-07-28 07:29:3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检察院第一次未批捕,公安机关应释放被拘留者或变更强制措施,认为决定有误可复议、复核;相关人员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侦查未终结会继续收集证据,有新证据可再提批捕。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作出第一次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或根据情况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若公安机关对该决定有异议,可要求复议,但不能继续羁押被拘留者。若复议意见未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即便第一次未批捕,若案件侦查未结束,公安机关仍会继续收集证据。当收集到新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时,可再次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如果您在刑事案件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07-28 05:54:20 回复
咨询我
检察院第一次未批捕后,公安机关需立刻释放被拘留者或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即便认为不批捕决定有误,要求复议时也必须释放被拘留者,意见不被接受还能向上级检察院提请复核。同时,犯罪嫌疑人等相关人员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相应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守规定,在未批捕后及时释放或变更措施,确保程序合法。要求复议时,按流程进行,不能因有异议而违规羁押。
2.犯罪嫌疑人一方若认为强制措施不合理,积极行使要求解除的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公安机关在侦查未终结时,持续收集证据,若有新证据符合逮捕条件,及时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
2025-07-28 05:30: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