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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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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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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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监视居住人因重病被采取此措施后,要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指定处所,也不能随意会见他人或通信。就医需提前报告,获批后才能前往。
2.执行机关保障其就医权。遇转院或外出就医等情况,会依实际决定是否批准并安排监管。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能提供保证的,可申请变更。疾病痊愈不符条件,执行机关会解除或采取其他措施。
1.被监视居住人因严重疾病被采取该措施后,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执行处所、不得随意会见他人或通信。就医时应及时报告并获批准。执行机关有责任保障其就医权利,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外出就医并安排监管。
2.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可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当疾病痊愈不再符合监视居住条件,执行机关会及时解除或采取其他措施。
3.建议被监视居住人积极配合执行机关工作,就医时提前做好申请准备。执行机关应建立快速审批机制,保障就医及时性,同时完善监管措施,确保不影响案件办理。
法律分析:
(1)被监视居住人因严重疾病被采取该措施后,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包括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随意会见他人或通信。这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2)就医是被监视居住人的基本权利,需就医时,应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经批准后前往。执行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并安排监管,保障就医权利同时防止出现影响诉讼的情况。
(3)若被监视居住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可申请变更措施。当疾病痊愈,不再符合监视居住条件,执行机关会作出解除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决定。
提醒:
被监视居住人务必严格遵守规定,就医时及时报告。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分析。
结论:
被监视居住人因严重疾病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需遵守规定,就医应报告获批,执行机关保障就医权利,符合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疾病痊愈或不再符合条件会有相应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监视居住人在被采取该措施后,必须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等规定。当需要就医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并获批后才可前往,这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机关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就医权利,对于病情严重需转院或外出就医等情况,会依据实际决定是否批准并安排监管。若被监视居住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就可以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当疾病痊愈,不符合监视居住条件时,执行机关会及时解除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一)被监视居住人方面
被监视居住人需严格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随意会见他人或通信。若需就医,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待批准后前往。
(二)执行机关方面
执行机关要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就医权利。遇到病情严重需转院或外出就医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并安排监管措施。
(三)强制措施变更方面
被监视居住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能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时,可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疾病痊愈不再符合监视居住条件,执行机关及时解除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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