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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安局在检察院不收卷时,首要任务是沟通明确原因,材料不齐全、证据不充分等是常见拒收因素。
(2)若因材料不全被拒,公安局要依照检察院要求补充完善,像嫌疑人身份信息、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依据等,补充后重新提请。
(3)若公安局觉得检察院不收卷决定不合理,可依据规定启动内部复议、复核程序表达意见。
(4)整个过程中,公安局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积极与检察院协调,保障刑事诉讼活动正常推进。
提醒:
公安局在补充材料时要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启动复议复核程序需有合理依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具体操作建议进一步咨询。
2025-07-26 22:0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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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局先与检察院沟通,明确不收卷具体原因,如材料不齐全、证据不充分等。
(二)若因材料不全,按检察院要求补充嫌疑人身份信息、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依据等,重新整理后再提请。
(三)若认为检察院决定不合理,通过内部复议、复核程序表达意见。
(四)全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积极与检察院协调。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2025-07-26 20:3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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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局遇检察院不收卷,先沟通了解原因,常见为材料不全、证据不足。
2.材料不全时,按检察院要求补充嫌疑人身份、案件证据、法律依据等,重新整理后再提请。
3.若觉得决定不合理,可通过内部复议、复核程序表达意见。
4.全程要遵循法定程序,积极与检察院协调,保障诉讼正常推进。
2025-07-26 20:0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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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局提请逮捕检察院不收卷时,应先沟通了解原因,材料不全则补充完善后再提请,若认为决定不合理可走复议、复核程序,且要遵循法定程序与检察院协调推进案件。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公安局提请逮捕的案件有审查权。当检察院不收卷,公安局先沟通了解原因是合理且必要的程序。若因材料不齐全,像嫌疑人身份信息、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依据等缺失,公安局补充完善再提请,可保证案件审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公安局认为检察院决定不合理,内部的复议、复核程序为其提供了表达意见的渠道,这能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整个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助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若您在类似法律程序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2025-07-26 19:10: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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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在检察院不收卷时,应先沟通了解原因并针对性处理,严格依法推进案件。
1.公安局要先与检察院沟通,明确不收卷的具体原因,常见有提请逮捕材料不齐全、证据不充分等情况。
2.若因材料不全,公安局要按检察院要求补充完善,像嫌疑人身份信息、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依据等,重新整理后再次提请。
3.若觉得检察院不收卷决定不合理,公安局可依据规定,通过内部复议、复核程序表达意见。
4.整个过程中,公安局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积极和检察院协调,以此保障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让案件依法顺利推进。
2025-07-26 18:44: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