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父母生病举债,因夫妻各自对自己父母有赡养义务,所以该债务一般属于举债方的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2)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当另一方对该债务事后进行了追认,或者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时,该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比如双方共同商议并决定一起承担一方父母的治病费用,这种情况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判断债务承担主体,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
提醒:夫妻在面对一方父母生病举债问题时,需明确债务性质。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明确债务性质。在一方为父母治病举债时,要先区分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构成要件,即另一方有无事后追认、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二)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双方共同商议决定承担债务,要保留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能证明共同承担意愿的证据。
(三)理性沟通协商。夫妻双方遇到此类情况应理性沟通,就债务承担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通常,夫妻一方为给自己父母治病而举债,由举债方自行承担,因为夫妻对各自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类债务一般属个人债务。
2.特殊情况是,若另一方事后追认该债务,或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如双方商议一起承担一方父母治病费用。
3.判断债务承担主体,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构成要件。
结论:
夫妻一方为父母生病举债,一般由举债方自行承担,但若另一方事后追认或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则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各自父母有赡养义务,一方为自己父母治病所负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不过,如果另一方对该债务进行事后追认,或者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共同商议为一方父母治病费用并决定一起承担,此时债务就变为共同债务。判断债务承担主体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如果遇到此类债务问题难以判断,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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