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康之源非法集资案,有没有对当事人进行判决?具体要问法院
2025-07-24 10:01:04 回复
,盐城市康之源非法集资案已对当事人进行了判决。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5年9月,被告人王某与他人共谋,在盐城市区成立用于吸储的分公司,其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等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责令其和他人共同退赔全部经济损失。王某不服上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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