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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法院转程序要另收诉讼费吗?

ask****398 江苏-南京 诉讼管辖咨询 2025.07.23 19:13:42 323人阅读

想了解,法院转程序要另收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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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前按简易程序交的费用 ,改普通程序,要增加收费,

2025-07-23 19:47:03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1117条

法院有诉讼费通知书的及时补交

2025-07-23 19:2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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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47941条

关于法院转程序是否需要另收诉讼费的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转换程序(比如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时,确实需要补交诉讼费差额。这是因为简易程序的收费标准通常比普通程序低约50%,程序转换后相当于案件审理难度和工作量增加。具体来说,如果案件开始时适用简易程序(诉讼费减半收取),后来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法院会要求原告补交另一半诉讼费。补交金额会按照最初立案时全额诉讼费的标准计算差额。建议您:1)向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确认本案是否已正式下发程序转换裁定;2)如确认需要补费,务必在7日内缴纳,否则可能被按撤诉处理。实践中也有协商余地,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尝试向法院申请缓减免。

2025-07-23 19:1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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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86267条

法院转程序是否另收诉讼费,得看具体情况。一般从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是要补交诉讼费的,因为简易程序收费是普通程序的一半。若原本按普通程序收费,转程序通常就不再另收。解决方案就是等法院通知,若需补交,按通知金额和时间缴纳就行,别逾期,不然可能按撤诉处理。

2025-07-23 19:14:4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新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督促程序作了较大的修改,其中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作了较大的修改,即在支付令失效后,应转入诉讼程序。如何转诉讼程序,法条没有具体操作的规定,笔者就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以下几方面提出供同仁探讨。支付令失效后如何转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是自动转入诉讼程序。即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需要另行,而直接转入普通诉讼程序。法条的本意是简化诉讼环节的手续。尽管为自动转入普通诉讼程序,但因督促程序与普通程序在审理各环节操作规定各不相同,故仍需立一个新的诉讼程序的案号,但可以在裁定文书中说明自动转程序的过程即可。诉讼费是否需要补缴因支付令的收费标准为普通诉讼案件收费的三分之一,如果自动转入诉讼程序后,申请人是否应就剩余诉讼费的三分之二予以补齐,法条并没有具体规定,笔者认为自动转入普通程序后与其他常规的诉讼案件无异,应将诉讼费用予以补齐。立案时,是否需要申请人重新补交状提起支付令的申请要求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明确的,即事实清楚,数额确定,双方无实质争议。申请人在申请支付令时考虑办案的效率,可能仅就无争议的部分申请支付令,一旦自动转普通诉讼程序,申请人可能就存在争议的部分考虑在诉讼中一并解决。故立案后需要重新通知被申请人,发给被申请人即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什么文书呢?为了便于组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及归纳双方争执焦点,还是需要原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因此,在转诉讼程序时需要通知申请人补交状及副本。是否可以允许申请人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当事人对设有担保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申请人在申请时仅对债务人申请支付令,转普通程序后,债权人可就债权一并向债务人及担保人主张,自动转普通诉讼程序是便于当事人方便到办案,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当事人实现债权的成本,而不是为了限制当事人行使权力,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故转普通程序后仍可允许申请人变更请求,追加当事人。鉴于法条对上述事项规定的不是很明确,故需要完善相关环节的规定,才能真正更快速、便捷的实现无争议债权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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