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合伙开店铺,但是在店铺开业前我就退出合伙了,之前投资下去的钱可以合法要求退还吗?
您的情况需要结合合伙协议和实际履行情况来分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事务完成前退出,原则上可以要求退还出资,但具体要看以下几点:1. 是否有书面合伙协议?协议中对退伙如何约定?这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约定了退伙机制,按约定处理。2. 如果没有书面协议,需要看您退伙时其他合伙人是否同意,以及店铺前期投入情况。如果资金已用于店铺筹备(如装修、设备等),可能需要扣除已实际支出的部分。3. 建议先与其他合伙人友好协商,要求提供支出明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诉讼解决。建议先尝试协商解决,同时注意保存好出资凭证和沟通记录。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补充具体细节再咨询。
2025-07-22 12:19:24 回复
一般来说,若合伙协议有约定退出时投资款退还事宜,按约定处理。没约定的话,在店铺开业前退出,可与其他合伙人协商退还投资款。因为还没开业,没产生经营亏损等复杂情况,协商退还相对合理。要是协商不成,可收集出资等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5-07-22 12:1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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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2:12:3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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