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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进行清算,管理人会清理、估价和处理公司资产,并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2)法定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
(3)股东一般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通常不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不过,若股东滥用权利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
公司申请破产时,股东需避免滥用权利,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不同破产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7-21 22: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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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层面:在破产程序中,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提供公司资产和债务的真实完整信息,有助于高效清算。
(二)管理人方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估价和处理,确保公平公正地清偿债务。
(三)股东角度:规范自身行为,不滥用股东权利,避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关注公司破产进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5-07-21 21:1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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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全部财产担责。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并清算公司财产,管理人清理、估价和处理资产,按顺序偿债。
2.偿债顺序: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还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接着补缴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时按比例分配。
3.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正常不用个人财产偿债,但滥用权利等特殊情况,可能担连带责任。
2025-07-21 19:4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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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按法定顺序清偿,股东一般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特殊情况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财产并清算。管理人清理、估价和处理公司资产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是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股东通常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正常无需用个人财产偿债,但当股东滥用权利等情况出现,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果您在公司破产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21 18:5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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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财产清算。股东通常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仅在特殊情形下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债务清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对资产清理、估价和处理,按法定顺序偿债。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清偿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则按比例分配。
2.股东责任:一般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不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但当股东滥用权利等情况出现,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公司在经营中合理规划财务,避免过度负债。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杜绝滥用权利行为,以保障公司和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21 18:33: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