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标最近已经被冻结了,大家知道被冻结的商标能否继续使用的呢?依据是什么的呢?
对注册商标进行财产保全的期限
对注册商标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注册商标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到期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对该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
关于财产保全的内容
人民法院需要对注册商标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上面就是被冻结的商标能否继续使用的解答
商标驳回之前使用和商标被驳回后使用的风险是一样的,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比较高,建议参加驳回复审,这样可以依法享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否则贵公司面临的将是更改使用几年的商标,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这个损失远比复审费用要高的多。商标驳回肯定是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或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最好能提供商标申请号及驳回的引证商标号,帮你分析下继续使用的风险和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再申请没意义,因为商标无论是否有,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想受保护,就争取驳回复审成立,这样可以依法享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如果跟别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工商局查处时根据案件情节的严重性给予罚款等处罚。以上是商标申请被驳回能否继续使用问题的回答,望采纳
2020-12-02 02:25:5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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