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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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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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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受贿共同犯罪

朱** 山东-泰安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5.07.18 05:26:34 437人阅读

如何认定受贿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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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认定受贿共同犯罪,需主体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有共同受贿故意且相互存在意思联络、客观共同实施受贿行为,按行为人作用大小依法分别处罚。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受贿共同犯罪有严格的认定条件。在主体上,至少有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共犯。主观上,各行为人对受贿行为有清晰认知,并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同时相互之间有沟通联络。客观方面,他们共同实施受贿举动,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帮忙收取财物等。受贿所得的占有方式多样,不影响共同犯罪的认定。在处理时,会综合考量各行为人在犯罪里的作用和地位,依据其作用大小进行不同处罚。如果对受贿共同犯罪的相关法律问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解答。

2025-07-18 10:1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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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主体构成:确认共同犯罪人中至少有一人为国家工作人员,若存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判断其是否符合共犯条件。
(二)审查主观故意:查看各行为人是否对受贿行为性质和结果有认识,是否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以及相互间有无意思联络。
(三)分析客观行为:确定是否共同实施了受贿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协助收财等情况。
(四)考量获利情况:不管受贿所得是共同占有还是部分人占有,都不影响共同犯罪认定。
(五)综合判定作用:综合考量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按作用大小依法分别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5-07-18 08:3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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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受贿共同犯罪,需满足主体、主观、客观三方面条件,且要综合考量各行为人作用和地位进行处罚。
1.主体上,共同犯罪人至少有一人为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构成共犯。
2.主观上,各行为人有共同受贿故意,对受贿行为性质和结果有认识,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且相互存在意思联络。
3.客观上,共同实施受贿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协助收取财物等。受贿所得的占有情况不影响共同犯罪认定。
4.判断时应综合考量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依法分别处罚。

2025-07-18 07:54: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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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体条件:认定受贿共同犯罪,要求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共犯。这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身份和职务便利,是受贿犯罪的重要构成因素。
(2)主观条件:各行为人需有共同受贿的故意,他们不仅要对受贿行为的性质和结果有清晰认识,还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并且相互之间存在意思联络,形成了共同的犯罪意图。
(3)客观条件:共同实施受贿行为是关键,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协助收取财物。受贿所得的分配方式,无论是共同占有还是部分人占有,都不影响共同犯罪的认定。判断时要综合考量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根据其作用大小依法分别处罚。

提醒:
在判断受贿共同犯罪时,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案件细节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7-18 06:51: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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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认定受贿共同犯罪,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共犯。

2.主观:各行为人要有共同受贿的故意,清楚受贿行为性质和结果,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相互间有沟通。

3.客观:共同实施受贿行为,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谋利,非国家工作人员帮忙收钱。受贿所得占有情况不影响犯罪认定。

处罚时综合考量各行为人作用和地位,按作用大小分别处罚。

2025-07-18 06:07:21 回复

怎样界定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馈赠发生之后仍保持和发展这种关系;而贿赂则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且随贿赂目的得逞后而逐渐淡化。(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将财物送与他人;而贿赂则是行贿人为使他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已谋取利益而将财物给予他人,(3)从行为的方式来看,正常馈赠一般是公开进行,为他人知悉;而贿赂则总是秘密进行,行为的双方都采取各种手段掩盖、隐匿、毁灭可能被查获的罪证,(4)从行为的时间上看,馈赠发生的时间一般确定;而贿赂则必然发生在行贿人有求人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之时。(5)从行为的标的物来看,正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私人财物;而用以贿赂的财物,既可能是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私人的,且标的物价值一般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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