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里,先履行义务一方没履行或履行不合约定,后履行一方能拒绝其对应履行请求。
2.构成要件:一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二是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三是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当。
3.举例:甲、乙签设备买卖合同,甲先付款乙再交货,甲未付款,乙可拒绝交货。该权利保护后履行方,促先履行方履约,维护交易公平。
结论:
后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时,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履行请求,能保护后履行方、维护交易秩序。
法律解析:
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需满足三个要件,首先要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其次合同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最后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适当。例如甲、乙签订买卖设备合同,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若甲未付款,乙可行使该权利拒绝交货。此权利能促使先履行方依约履行,保障交易的公平性和正常秩序。若您在合同履行中遇到类似情况,想进一步了解后履行抗辩权的具体应用和操作,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后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时,后履行方拒绝其相应履行请求的权利,是对后履行方的保护,能维护交易秩序与公平。
2.该权利的构成要件包括: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合同明确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适当。
3.以甲、乙签订买卖设备合同为例,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若甲未付款,乙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交货。
4.为保障该权利有效行使,先履行方应严格依约履行义务,避免违约。后履行方在行使权利时,要留存好先履行方违约的证据,以应对可能的法律纠纷。同时,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约定履行顺序和违约责任,降低交易风险。
法律分析:
(1)后履行抗辩权基于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这意味着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一方的履行与另一方的履行紧密关联。
(2)合同明确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这种顺序的约定是后履行抗辩权产生的重要前提,它使得双方的履行有了时间上的先后之分。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适当。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后履行一方就有权行使该权利拒绝相应履行请求。如在买卖交易中,若先付款方未付款,后交货方就可拒绝交货。该权利能保护后履行方利益,促使先履行方依约履行,维护交易公平与秩序。
提醒:
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要注意收集先履行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当的证据。不同交易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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