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有特定范围,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可构成该罪,但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不适用此罪,而是可能涉及贪污罪等其他罪名。
(2)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便利是关键,比如主管单位财物调配、管理特定物资、经手资金流转等,通过这些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3)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且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目的,若因工作失误等非故意行为造成财物占用则不构成此罪。
(4)数额较大以三万元为起点,这是认定职务侵占罪的重要量化标准。
提醒:
公司等单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可心存侥幸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若涉及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在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时,先确认主体身份,若为国有公司、企业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以及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不构成此罪;若为其他公司、企业或单位人员,则可能符合主体要件。
(二)查看行为是否符合客观方面要求,即行为人是否利用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有,且数额达到三万元及以上。
(三)分析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存在故意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因此,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三万元。
1.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借职务便利把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2.认定时,主体得是公司等单位人员,但国有单位从事公务或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不算。
3.客观上是利用主管、管理等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且数额大,主观上是故意想非法占有。
4.数额较大一般以三万元起算,这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结论: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达三万元以上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有严格条件。主体限定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国有单位从事公务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不属此列。客观上要利用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非法占有财物,且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主观需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目的。这意味着,普通单位人员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三万元以上财物,就会触犯职务侵占罪。若对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问题有疑惑,或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涉及该罪,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认定需从主体、客观、主观三方面考量。主体上,国有公司等从事公务人员及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除外。客观方面需利用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便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财物。主观为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目的。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物管理和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管,防止职务侵占行为发生。
-员工要增强法律意识,明确职务侵占的法律后果,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司法机关要严格按照司法解释,以三万元为起点,准确认定数额较大标准,依法惩处职务侵占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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