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二次创作时尽量进行实质性创新,形成新的表达和创作价值,避免简单修改、拼凑原作品。
(二)避免使用原作品的核心内容、独特情节等关键元素,防止实质性替代原作品市场。
(三)在创作前明确创作目的,谨慎选择使用方式,综合考量与原作品的相似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二次创作若侵犯原作品著作权,会依据此条承担相应责任。
1.二次创作影视作品是否侵权要具体分析。若在原作品基础上有实质创新,形成新表达且不损害原著作权人权益,通常不算侵权。
2.若只是简单修改、拼凑,没新独创表达,或用了原作品关键元素,实质替代其市场,就可能侵犯复制权、改编权等。像剪辑影视成短视频获利,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3.判断时要综合考虑作品相似度、创作目的和使用方式等因素。
结论:
二次创作影视作品是否侵权要具体分析,实质性创新且未损害原著作权人权益一般不侵权,简单修改拼凑等情况可能侵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二次创作若在原作品基础上有实质性创新,形成新表达,有新创作价值,未损害原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若只是简单修改、拼凑,未形成新的独创性表达,或使用原作品核心元素、替代原作品市场,就可能侵犯复制权、改编权等著作权。像将影视作品剪辑成短视频传播获利,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判断时需综合考虑原作品与二次创作作品的相似程度、创作目的、使用方式等因素。如果对二次创作影视作品是否侵权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二次创作影视作品是否侵权要视具体情况判断。若二次创作有实质性创新,形成新表达,具备新价值且未损害原著作权人权益,通常不侵权。反之,简单修改拼凑、未形成独创表达,或使用原作品关键元素替代市场,则可能侵犯复制权、改编权等著作权。像剪辑影视作品成短视频获利,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判断时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1.相似程度:对比原作品与二次创作作品,若相似度高,侵权可能性大。
2.创作目的:以学习、研究等合理目的使用,侵权风险低;以营利为目的,需更谨慎。
3.使用方式:使用原作品核心内容多、替代原作品市场的,易构成侵权。
创作者进行二次创作应尊重原作品著作权,确保创新且不损害原作者权益。
法律分析:
(1)二次创作影视作品是否侵权需具体判断。当二次创作有实质性创新,形成新表达、具有新价值且未损害原著作权人权益时,通常不构成侵权。
(2)若仅简单修改、拼凑原作品,未形成独创性表达,或使用原作品关键元素,实质性替代原作品市场,就可能侵犯复制权、改编权等著作权。
(3)像将影视作品剪辑成短视频传播获利,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判断时要综合考量原作品与二次创作作品的相似程度、创作目的、使用方式等因素。
提醒:
二次创作影视作品时要注重创新,避免简单拼凑。涉及传播获利等行为需谨慎,不同创作情况对应法律判定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