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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浙检法医鉴定标准是什么?对此你的看法是?

pub****307 浙江-杭州 办案流程咨询 2025.07.09 17:51:19 304人阅读

想了解,浙检法医鉴定标准是什么?对此你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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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68350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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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检法医鉴定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确保客观合规。

2025-07-10 11:06: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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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71520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25729条

你好,后面有法律问题随时沟通

2025-07-09 18:3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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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85193条

浙检法医鉴定一般参照国家通用的法医鉴定标准,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等。这些标准能客观公正判断损伤情况。若要做鉴定,可找有资质机构。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要保留好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以便在处理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2025-07-09 17:5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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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795057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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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方便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吗

2025-07-09 17:5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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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80106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83846条

建议可以电话详细沟通。s

2025-07-09 17:51:48 回复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第二章头颈部损伤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第九条眼损伤(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以上是关于浙检法医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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