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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存在实践性合同。像自然人之间借款,只有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才成立。比如张三和李四达成借款协议,张三把钱交给李四,合同才正式成立。
2.除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外,若当事人有其他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这类民间借贷合同通常是诺成性合同,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合同就成立。
2025-07-09 07: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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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间借贷可以是实践性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除自然人之间外,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的民间借贷合同一般为诺成性合同,达成合意即成立。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特殊性,是实践性合同。这表明仅仅有借款的合意还不足以让合同成立,只有当贷款人实际交付借款时,合同才正式成立,像张三和李四达成借款协议,张三把钱交给李四时合同才成立。除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若无特别约定或规定,通常是诺成性合同,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合同就成立。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合同的性质因主体和约定不同而有差异。如果大家在民间借贷方面遇到问题,不清楚合同性质或者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09 06:2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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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合同有实践性和诺成性之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实践性合同,仅双方有借款合意不够,需款项实际交付合同才成立。如张三与李四达成借款协议,张三把钱交给李四时合同才成立。
2.除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若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这类民间借贷合同一般为诺成性合同,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合同即成立。
3.解决措施和建议:借贷双方需明确合同性质,自然人之间借贷要重视款项交付环节,可保留交付凭证。非自然人之间借贷,签订合同前应明确是否有特殊约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07-09 05:1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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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间借贷合同存在实践性和诺成性两种类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仅双方有借款合意还不行,只有当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时合同才成立。比如双方谈好借款事宜,只有钱实际到账,合同才正式成立。
(2)除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外,若当事人有其他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这类民间借贷合同通常为诺成性合同。也就是达成借款合意时合同就成立,无需实际交付借款。
提醒: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明确合同类型。自然人之间借款需保留好款项交付凭证;非自然人之间借贷要注意约定条款,因情况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09 03:5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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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参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出借人在达成借款协议后,要及时交付借款,以确保合同成立;借款人在收到借款时,也应留存好收款凭证。比如通过转账交付,要保留转账记录。
(二)若参与非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双方达成借款合意时合同即成立,此时双方都要按约定履行义务。出借人要按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要按约定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025-07-09 02:39: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