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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众筹就变成了非法集资

宋* 山东-青岛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07.08 03:48:32 351人阅读

怎样的众筹就变成了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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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众筹前先获取有关部门的依法许可,确保筹资行为具有合法性,不能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活动。
(二)宣传众筹项目时,要注意方式和范围,避免过度公开宣传,可针对特定对象进行宣传,降低公开性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不轻易向投资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不使用高息回报等方式吸引公众参与众筹。
(四)严格界定众筹对象,仅向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非社会不特定对象。

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2025-07-08 06: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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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众筹若具备非法集资的特征,就会变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要同时满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条件。
2.在众筹里,没得到有关部门许可或借合法经营吸收资金,算非法性;通过网络等公开宣传筹资,是公开性;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或给回报,体现利诱性;向不特定对象吸金,即社会性。
3.像有的众筹项目以高息吸金、擅自开展,就构成非法集资。众筹时要守法,别碰红线。

2025-07-08 05:1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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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众筹若符合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条件,就会演变为非法集资,开展众筹需依法进行。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在众筹活动中,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属于非法性;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宣传筹资项目符合公开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体现利诱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则是社会性。像一些众筹项目以高息回报吸引大量不特定公众参与,且未获许可擅自开展,就构成了非法集资。这警示大家,开展众筹活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防止触碰非法集资红线。若您在众筹或其他法律事务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08 04: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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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众筹若具备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条件,就会演变为非法集资。如部分众筹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展,通过网络等公开宣传,以高息回报吸引不特定公众参与资金筹集,就构成非法集资。
2.为避免众筹演变为非法集资,首先要确保筹资行为获得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杜绝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其次,宣传应在合法合规范围内进行,避免过度公开化。再者,不可随意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最后,严格限定参与众筹的对象范围,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如此才能保障众筹活动合法合规开展。

2025-07-08 04:3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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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众筹与非法集资界限需明确。众筹本身是合法的融资方式,但一旦符合非法集资的四个特征,就会演变为非法集资。
(2)非法性是指众筹若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例如某些众筹项目未取得相应许可便开始吸收资金。
(3)公开性表现为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项目进行筹资,使信息广泛传播。
(4)利诱性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吸引投资者参与。
(5)社会性指的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涉及人群广泛。

提醒:开展众筹活动要严格依法依规,确保不具备非法集资的四个特征,避免法律风险。不同众筹情况对应法律判定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07-08 04:04:14 回复

众筹分为债权众筹、股权众筹、产品众筹和公益众筹四类。其中最有可能涉及到非法集资的是股权众筹。  谈到股权众筹不得不先从天使投资谈起。天使投资是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个人或者机构,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天使投资人获得被投资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待被投资企业上市、挂牌或被并购后,天使投资人将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以获得利润。由于被投资企业处于初创阶段,企业能否持续经营并获得利润还处于非常不确定的状态,因此天使投资的风险非常高。部分天使投资人会联合对某个企业进行投资以分散风险,当把这种理念带到互联网平台上就形成了我们说的股权众筹。人人皆可成为天使投资人,这就是众筹的核心理念。  一般来讲股权众筹从发布需求到投资人退出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1、项目人选定适合的众筹平台,将项目情况、拟融资金额、拟出让股份等信息提交给众筹平台;  2、众筹平台对项目人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众筹平台要求的,由众筹平台对外发布;  3、投资人在众筹平台上选择项目,并确定投资金额;  4、如果投资人的投资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了项目人预先设定的金额,则由众筹平台协调项目人与投资人签订相关的文件;  5、在文件签署完毕后,众筹平台按照预先规定好的方式将投资款发放给项目人;  6、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项目人的项目达到了上市、挂牌的条件或有企业愿意收购该项目,则投资人可将自己持有的该项目的股份变现以获得投资收益。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三方:项目人、投资人、众筹平台。  项目人是项目的策划者、执行者和资金使用者,掌握了项目最核心的信息,是整个项目的价值能否实现的核心因素。项目人存在着商业风险和道德风险两重风险,商业风险是指项目的运作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遭遇失败的风险,道德风险是指项目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不利于他人特别是投资人的行为的风险。  投资人是实际投入资金的人,投资人根据自己对项目的判断进行投资,一旦项目获得成功将会收到相应的汇报,如果项目失败可能根本无法收回自己的投资。  众筹平台是项目信息和投资信息的集散地,是撮合项目人与投资人的中介,也是调和项目人与投资人信息不对称矛盾的中间人。以上是众筹是非法集资吗问题的回答

你好,关于是否消费众筹属于非法集资要分情况讨论,一般商品类众筹是购买/预售行为,支持者提供资金,在一定之间之后寄送回报。项目不能够以股权或是资金作为对支持者的回报。项目发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项目的回报须是以实物(如产品,出版物),或者媒体内容(如提供视频或者音乐的流媒体播放或者下载)等方式。股权类众筹【内容来自百度百科】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另一种解释就是“股权众筹是私募股权互联网化”。股权类众筹分为两种,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无担保的股权众筹无担保的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有担保的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而公司法规定以原始股权作为回报,又相当于吸引一部分人开公司,又涉及到公司法的问题。因为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目前股权众筹已经明确归属于证监会监管,筹备中的《对股权众筹平台指导意见》提出,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个,单个股东投资金额不得超过2.5万元,整体投资规模控制在500万元内。所以,目前来看,股权众筹也逐步开始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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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怎么样的众筹变成非法集资?

    专业解答变成非法集资的众筹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达到一定的犯罪数额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9.16 1970阅读
  • 一般众筹不就是非法集资吗

    专业解答众筹不是非法集资,众筹模式从商业和资金流动的角度来看,其实是一种团购的形式,和非法集资有本质上的差别,所有的项目不能够以股权或是资金作为回报,项目发起人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对一个项目的支持属于购买行为,而不是投资行为。

    2024.07.12 1944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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