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司法实际操作中,不能将撤案和取保候审错误关联,不能认为撤案前就一定要进行取保候审。要严格依据各自适用条件来判断。
(二)对于取保候审,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那几种适用情形,比如看其可能面临的刑罚以及有无社会危险性等。
(三)关于撤案,要明确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定情形,只有符合条件才能依法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司法实践里,撤案前不存在“必须”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我接触过一些案子,都没有这种强制要求。
2.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像可能判管制等刑罚,或情况特殊不致有社会危险性,还有羁押期限到了案件未办结的,能适用。
3.撤案有多种原因,比如情节轻不认为是犯罪等。它和取保候审没必然“必须”联系,分别按不同规定和考量来用。
结论:
司法实践中,撤案前不存在“必须”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况。
法律解析:
取保候审有其特定适用条件,涵盖可能判处的刑罚、身体状况、羁押期限等多方面。像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险性,还有特定身体状况且无社会危险性,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的情况。而撤案是基于不同情形,例如情节显著轻微、过追诉时效、经特赦、告诉才处理案件没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等。这表明二者依据不同法律规定和司法考量,不存在必然联系。若你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取保候审、撤案等相关法律问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在司法实践里,撤案前不存在“必须”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况,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取保候审有其明确适用条件,涵盖可能判处较轻刑罚、对社会无危险性、身体状况特殊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等多种情况。撤案则是基于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告诉才处理案件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为避免司法实践中的误解与误判,建议:一是司法人员加强对取保候审和撤案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精准把握二者适用条件。二是在具体案件处理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判断,不能随意在撤案前设定“必须”取保候审的要求。三是完善案件审查机制,对于涉及取保候审和撤案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司法行为合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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