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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国家工作人员收取购物卡,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或承诺谋利,可能构成受贿;若属正常人情往来且无职务利益交换,一般不认定为受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受贿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的行为,购物卡属于财物范畴。当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职中收受购物卡并为送卡人谋利,无论利益是否正当、有无实现,或虽未实际谋利但有承诺行为,都可能构成受贿。但如果是正常人情往来,收取少量购物卡且无职务利益交换,通常不认定为受贿。具体判定需结合购物卡价值、送卡背景、双方关系等因素。若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难以判断自身情况是否构成受贿等法律风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04 18: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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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取购物卡满足特定条件可能构成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购物卡并为他人谋利,或有承诺谋利行为,都可能被认定受贿。因为购物卡属于财物范畴,无论所谋利益正当与否、有无实现,均不影响受贿认定。
2.正常人情往来中收取少量购物卡且无职务利益交换,通常不认定为受贿。具体判定需结合购物卡价值、送卡背景和双方关系等因素综合考量。
3.建议国家工作人员保持廉洁自律,拒绝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在面对他人送卡时,要明确判断是否存在职务利益关联,避免陷入受贿风险。若对收受购物卡性质存疑,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07-04 17:1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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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受贿行为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购物卡属于财物,若履职时收受且为送卡人谋利,不论利益情况,可能认定受贿。
(2)即便未实际谋利,但有承诺谋利行为,也可能构成受贿。
(3)正常人情往来中,收取少量购物卡且无职务利益交换,通常不认定为受贿。具体判定需结合购物卡价值、送卡背景、双方关系等因素综合考量。
提醒: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购物卡时要谨慎,注意区分正常人情往来与受贿行为。不同情况对应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7-04 15:2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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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工作人员应保持廉洁自律,拒绝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避免陷入受贿风险。
(二)若收到购物卡,要判断是否存在职务上的利益交换。若有,应及时退还或上交。
(三)对于正常人情往来的购物卡,要注意控制金额数量,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5-07-04 14: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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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工作人员收取购物卡可能构成受贿。受贿是指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利,购物卡也算财物。
2.履职时收购物卡并为送卡人谋利,不管利益是否正当或实现,都可能算受贿;即便未实际谋利,但承诺谋利也可能构成。
3.正常人情往来中收少量购物卡且无职务利益交换,一般不算受贿。是否构成受贿需结合卡的价值、送卡背景和双方关系判断。
2025-07-04 14:37: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