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合同的原因,申请了诉讼,但是对于结果很不满意,很不合理,就要提出行政复议,但是现在因为不可抗力消除了,我想请问 行政复议不可抗力消除为什么呢。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的情况有两类: 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理解可以参照其他法律的规定, 如民法体系中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如地震、水灾、战争等。而其他正当理由则相对复杂,需要予以具体判断、 权衡。对此,行政复议机关在掌握的时候,要适当放宽,特别是行政机关在 执法中故意不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权利的,客观上影响了申请人申请行政复 议的权利。
2018-03-21 15:38:0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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