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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有立即释放被拘留人的义务,且需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检察院,这体现了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以及司法程序的严谨性。
(2)若公安机关认为不批捕决定有误,有要求复议和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的权利,这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提供了纠错机制。
(3)对于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同时继续侦查收集证据,以全面查清案件事实。
(4)若后续发现新证据证明符合逮捕条件,可重新提请审查批准逮捕;若认定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等,应撤销案件,保证了案件处理的灵活性和准确性。
提醒: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要严格遵循程序规定,公民遇到相关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自身权益。
2025-06-29 16:2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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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通知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不批捕决定后,要马上释放被拘留人,同时把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
(二)可要求复议和提请复核。若认为不批捕决定有误,先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要求复议;若意见未被接受,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于需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采取相应措施。
(四)继续侦查收集证据。不断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若发现新证据证明符合逮捕条件,重新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五)撤销案件。经侦查认定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等情况,应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5-06-29 16:1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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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须立刻释放被拘留者,并及时告知执行情况。
2.若公安机关觉得不批捕决定错误,可要求复议;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级检察院复核。
3.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同时持续收集证据。
4.发现新证据符合逮捕条件,可重新提请批捕;若认定不构成犯罪,应撤销案件。
2025-06-29 15:40: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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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可复议复核,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继续侦查,有新证据可重新提请逮捕,不构成犯罪应撤销案件。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及时告知检察院执行情况。这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的重要规定。若公安机关认为不批捕决定有误,可先要求复议,若复议意见未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这为公安机关提供了纠错机制。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继续收集案件证据。后续若发现新证据证明符合逮捕条件,可重新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若经侦查认定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等情况,应撤销案件。这一系列规定保证了刑事诉讼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如果您在刑事诉讼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6-29 14:2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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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通知检察院,若认为决定有误可复议、复核。对于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公安机关应严格落实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通知检察院的要求,保证程序合法合规。
-在认为不批捕决定有误时,及时提出复议、复核,充分表达意见。
-对需继续侦查的案件,按照规定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持续收集证据。
-若发现新证据证明符合逮捕条件,及时重新提请审查批准逮捕。
-经侦查若认定不构成犯罪等情况,及时撤销案件,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2025-06-29 13:59: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