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存款无收入未必是恶意逃避债务。恶意逃避需债务人主观故意,有隐匿、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无存款无收入可能是经营失败、失业等客观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不足。
2.判断是否恶意逃避要综合考量。若债务产生后债务人转移资产、不合理交易减财,即便无存款无收入,也可能构成恶意逃避。
3.债权人认为债务人恶意逃避,需举证证明其故意转移财产等行为。
1.无存款无收入不能直接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恶意逃避债务需有主观故意及隐匿、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而无存款无收入可能是经营失败、失业等客观因素导致缺乏偿债能力,并非主观故意。
2.判断是否恶意逃避债务需综合考量。若债务人在债务产生后转移资产、进行不合理交易减少财产,即便表面无存款无收入,也可能构成恶意逃避。
3.债权人认为债务人恶意逃避时,需举证证明债务人存在故意转移财产等行为。
建议债权人在遇到可能的恶意逃避债务情况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转移记录、不合理交易凭证等。债务人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说明自身经济状况,避免被误解为恶意逃避。
结论:
无存款无收入不一定构成恶意逃避债务,判断需综合考量。
法律解析:
恶意逃避债务要求债务人主观上有逃避故意,且实施隐匿、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无存款无收入可能是经营失败、失业等客观因素导致缺乏偿债能力,并非主观故意。然而,若债务人在债务产生后转移名下资产,或进行不合理交易减少财产,即便无存款无收入,也可能构成恶意逃避。债权人若认定债务人恶意逃避,需举证证明其存在故意转移财产等行为。若在债务纠纷中遇到此类问题,难以判断是否为恶意逃避债务,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一)若要判断债务人是否恶意逃避债务,不能仅依据无存款无收入来认定,应综合考察债务人是否有隐匿财产、无偿转让财产、在债务产生后转移名下资产、进行不合理交易减少财产等行为。
(二)债权人认为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时,需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故意转移财产等行为,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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